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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開選定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機構的公告
關于公開選定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機構的公告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做好礦業(yè)權價款評估備案核準取消后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土資規(guī)〔2017〕5號)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我局擬對那吉鎮(zhèn)嶺仔凸建筑用花崗巖礦采礦權進行出讓,現以公開搖號的方式選定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開展該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工作?,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定規(guī)則
1、評估單位要求:應當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機構,具有良好的信譽,具有自然資源部(原國土資源部)頒發(fā)的有效的礦業(yè)權評估資格證書,中選者負責該價款評估報告書通過審查和備案。
2、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費用為10萬元。
3、搖號按照1:3搖出,依次為中選評估機構、候補評估機構一、候補評估機構二。
4、選定的評估機構應在中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前與恩平市自然資源局簽訂評估合同,逾期依次候補,簽訂合同時需攜帶公司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質證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原件進行核對。
5、簽訂合同后,選定的評估機構應在簽訂合同后7個日歷日內向我局提交采礦權收益評估報告,逾期我局有權不支付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費。
6、參與搖號的評估機構可以派員現場觀摩。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2020年2月19日(公告之日)至2月24日上午9:00止,報名資料可郵寄或送達﹙以收到資料為準﹚;
三、報名資料包括:
1、采礦權評估資質證書復印件正副本(復印件);
2、評估機構人員應有地質、采礦、經濟等專業(yè)人員(附自述材料),應有中級以上職稱、至少有一名高級職稱(復印件),執(zhí)業(yè)礦業(yè)權評估師不得少于3名(交復印件);
3、評估機構應熟悉恩平市及周邊礦產資源情況、礦產品銷售市場,并從事過相同或類似礦種的價款評估工作;
4、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5、從業(yè)信用記錄;
6、評估報告質量評價記錄;
7、承諾書(承諾提交報名資料真實、編制報告質量及提交報告時間);
8、聯系方式;
上述資料統(tǒng)一加蓋單位印章。
四、搖珠:
2020年2月24日上午9:00在局五樓大會議室進行搖號,誠邀參與搖號的評估機構派員現場觀摩。搖號按照1:3搖出,依次為中選評估機構、候補評估機構一、候補評估機構二。簽訂合同時需攜帶公司探礦權采礦權評估資質證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的原件進行核對。
五、聯系和郵寄方式
聯系地址:恩平市恩城西門路18號三樓
聯 系 人:李春江
聯系電話:0750-7738233
郵政編號:529400
恩平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