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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來自普通農(nóng)村家庭的阿秀,擁有美滿幸福的家庭,但上天總是愛開玩笑,阿秀家中兩個孩子先后被確診為極重度聽力損失;這對于農(nóng)村出生的阿秀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于是一家人開始奔走于各種大小醫(yī)院,咨詢康復救助;幸運的是,得益于國家及政府的相關救助政策,按照醫(yī)生的指引,他們在屬地殘聯(lián)申請殘疾證、享受兩項補貼后,來到了江門市特殊兒童康復教育中心進行免費康復訓練。經(jīng)過專業(yè)的康復訓練及評估,兩個孩子均順利轉入普幼普小讀書。
【調查與處理】
經(jīng)過屬地殘聯(lián)審核,阿秀的兩個孩子屬于聽力一級殘疾,阿秀向居住證發(fā)放地縣級殘聯(lián)提出申請,在江門市特殊兒童康復教育中心(以下簡稱“兒康中心”)接受殘疾兒康搶救性康復服務。抓住搶救性康復的關鍵期,兩個孩子先后在兒康中心接受專業(yè)評估與康復、家庭康復指導、家長心理疏導服務等服務,同時,兩個孩子先后通過了國家“七彩夢行動計劃”聾兒人工耳蝸康復救助項目和“國家七彩夢助聽器項目”、廣東省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康復救助項目。經(jīng)過系統(tǒng)訓練,兩個孩子的聽覺語言能力與同齡人相當,日常溝通主動、自然,均順利轉入普幼普小讀書,開朗活潑的性格讓他們在班上擁有不少好朋友。
【法律分析】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各級政府不斷建立和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殘疾兒童隨班就讀政策等。
依據(jù)《廣東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粵民規(guī)字〔2021〕1號),具有廣東省戶籍,屬于城鄉(xiāng)低保家庭中持有在有效期限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及持有在有效期限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被評為一、二級的重度殘疾人,可享受由戶籍所在縣級市、區(qū)殘聯(lián)給予發(fā)放的殘疾人生活津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依據(jù)《江門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方案》(江府辦函〔2019〕190號),江門市戶籍0-6歲(截止當年度的8月31日止年齡不滿7周歲),符合條件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可申請享受康復救助,其中全日制康復訓練資助標準為25000元/人/年。需要人工耳蝸植入手術及服務的兒童,每人可享受20000元的單耳單次手術資助1次;需要驗配助聽器的兒童,每人可享受6000元/耳的資助,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力度不斷加強。
依據(jù)《關于加快發(fā)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的實施方案》(江殘聯(lián)〔2011〕80號)、《關于調整0-6歲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教育訓練及醫(yī)療康復資助標準的通知》(江殘聯(lián)〔2013〕27號),從2012年1月1日起,對江門市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兒童,實施學前三年免費教育。
【典型意義】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事關殘疾孩子一生,事關家庭幸福和社會文明和諧,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民生工程。國家及政府、各級殘聯(lián)積極推動殘疾兒童康復事業(yè)發(fā)展,最大限度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通過提高救助標準和提升服務能力,加大殘疾兒童救助力度,努力實現(xiàn)殘疾兒童“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維護殘疾兒童合法權益;建立兒童殘疾篩查制度加強殘疾預防,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讓殘疾兒童在最佳康復期得到搶救性的康復服務,提升康復質量與效果,從而提升我市殘疾兒童的入普率,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fā)展、減輕殘疾兒童家庭負擔,讓他們進入普通學校讀書,享受跟同齡人一樣的教育。